关于严明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 日期:2019-09-07点击:3322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六个严禁”等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气氛,现就上述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抵制不正之风
    全体教职员工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
    二、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厉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将加强对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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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