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11-24点击:279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和省里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调查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调查方式

  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学生),选择相应文件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证、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师生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教育的发展。

  2.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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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